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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

    5.1基本要求

    5.1.1每户应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该总断路器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其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

    5.1.2空调电源插座、厨房电源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其它电源插座及照明电源均应设计单独回路。各配电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断路时断开相线及零钱。

    5.1.3电气导线的敷设应按装修设计规定进行施工,配线时,相线(L)宜用红色,零钱(N)宜用蓝色,接地保护线应用黄绿双色线(PE),同一住宅内配线颜色应统一。三相五线制配电设计应均荷分布。

    5.1.4室内布线应穿管敷设(除现浇混泥土楼板顶面可采用护套线外),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管壁厚度不小于1.0mm,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或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

    5.1.5分路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合计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插座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5m㎡,灯头、开关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1.5m㎡。

    5.1.6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

    5.1.7电热设备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水溅式。

    5.1.8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采用明管敷设,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杆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应链接牢固,严禁用木榫固定。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5.1.9照明灯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开关居地高度宜为1.3m左右,相邻开关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相线不应接至螺口灯头外壳。

    5.1.10插座离地面不低于200mm,相邻插座应布置匀称,安装应平整、牢固。1m以下插座宜采用安全插座。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大于150mm。电源插座的接线应左零右相,接地应可靠,接地孔应在上方。

    5.1.11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应按表2的规定进行。

    表2导线与燃气管、水管、压缩空气管间隔距离 单位为毫米

    5.1.12考虑到住宅内智能化发展,装修时布线应预留线路,各信息点的布线应尽量周到合理,并便于更换或扩展。

    5.2验收要求方法

    5.2.1工程竣工后应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隐蔽电气线路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2.2电气验收应按表3的规定进行。

    表3电气验收要求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