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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无意重组,布局抢点立志“单干”
发布时间:2009-08-15 浏览:81

概要: 冀东为何成为行业巨头眼中的“肥肉”  冀东水泥作为华北地区最大的高标号水泥供应商水泥龙头企业,区域龙头企业,是我国最早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在行业中地位显著。  2006年12月31日,国家公布了“60户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水泥企业(俗称60强)”名单,冀东水泥排名第五。

冀东水泥无意重组 布局抢点立志“单干”

冀东为何成为行业巨头眼中的“肥肉”

冀东水泥作为华北地区最大的高标号水泥供应商水泥龙头企业,区域龙头企业,是我国最早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在行业中地位显著。

2006年12月31日,国家公布了“60户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水泥企业(俗称60强)”名单,冀东水泥排名第五。在2008年的水泥行业产能统计表上,冀东水泥以2464万吨的年产能,仍然排在全行业的第五名。因此,冀东在中国水泥行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型企业。其实力、品牌都可进入行业“巨头”行列。

但这样一个获得国家重点支持的“全国性大型水泥企业”和区域龙头企业,近年却屡屡传出被别人重组的消息,打算兼并冀东的水泥巨头如走马灯一般,换了一家又一家。

仅仅在两三年前,业内还流传中国水泥“南有海螺,北看冀东”的说法,据2007年三季报显示,冀东水泥的净利润和主营收入远远高于海螺,充分证明冀东在行业曾经拥有的显赫地位。

冀东水泥雄踞河北唐山,以靠近京畿的地理优势,坐拥京津经济圈乃至环渤海经济圈的基础建设大市场,在华北地区具有相当的垄断优势。目前,京津水泥市场年需求量3500万吨左右,而区域产能却只有1800万吨左右,而且北京天津均已明确提出不再发展水泥项目。巨大的消费需求和市场缺口,使京津市场一直是华北地区市场争夺的焦点。冀东在华北地区处于龙头地位,其主要对手是年产能仅1085万吨的北京的金隅集团。因此,冀东长期拥有对京津冀经济圈水泥市场的控制权。

在冀东水泥控制的区域内,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南堡油田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大型工程建设,平均每年新增水泥需求2000万吨左右,将使区域水泥需求长期保持旺盛状态,行业周期将被拉长。而冀东水泥成为该地区持续发展的最大受益者,有望随环渤海经济圈的整体发展,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无限商机。

战略位置优越,市场空间巨大,企业品牌效应和雄厚实力,加上明显的产能优势、市场优势与原料优势,这块“肥肉”不能不让人眼红,自然成为了水泥巨头重组扩展的极好目标。

冀东之所以成为水泥巨头重组目标,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冀东本身存在缺陷。多年来,冀东执行的是以华北、东北、西北为发展目标的“三北”战略,由于目标区域广阔,造成了产能比较分散,在各区域的市场份额普遍低于20%,缺乏市场定价权。“大而不强”是冀东水泥的明显弱点。这也是冀东屡屡被行业巨头瞄上,被兼并重组传言不断的主要原因。

冀东为何不愿意接受重组

在纷攘不断的将被重组的传言中,冀东一直表现低调,很少发布相关信息。笔者在掌握的资料中认真搜索,发现冀东水泥竟然从未正式表示过要接受重组。

笔者注意到,在关于重组冀东的传言中,出面谈判和发布消息的,都是由冀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唐山市国资委,冀东本身对重组从未表示出什么兴趣。几次重组消息传出后,对于媒体的追问,冀东所有人员都是“一问三不知”的态度。不止一次,就在业内外认为冀东被纳入某个巨头麾下已成定局时,冀东的工作人员却对媒体冷冷地表示:“经询问公司高层,对于集团与某某的合作并不知情,也从未与就合作事宜与其接触过”。

有水泥巨头在二级市场上大量增持冀东股份,并且迅速成为了冀东第二大股东。对此,外界评论如潮,纷纷猜测该巨头或将借此并购冀东。冀东高层人士对此明确表示:“冀东水泥有12亿多的股本,买入几千万的股权就想收购公司根本不可能。而且水泥行业内的企业彼此都比较了解,以该企业目前的实力,还没有收购冀东的能力”。

从几次传言冀东重组的情况看,当地**对重组是很有热情的。特别是面对国内大型企业承诺的高达百亿投资,颇为心动。唐山市发改委一位官员曾表示,某巨头企业来重组冀东只是一个切入点,和唐山市未来还有更大更广泛的合作,预见投资将达到200亿元。而对于另一个巨头企业开出的“3年投入130亿,使冀东年水泥生产能力达到1.3亿吨、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的条件,唐山市国资委也显得相当满意。

**虽然十分锺情于引进百亿投资,但由于冀东对兼并重组的冷淡态度,其上级主管部门在面对媒体时,也不得不表示:“还是主要看企业之间的谈判”。从另外的角度看,尽管**拥有最后决定权,但企业在自**已经大大增加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完全忽视企业意愿,硬性的搞“拉郎配”。2007年,在与某个大企业签订重组冀东的意向性协议后,唐山的**主管部门不但表示:“现在与企业的洽谈还没有正式起步,也没有具体谈合作方面的问题”。还特别申明:“双方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仅局限于意向方面的合作,具体的合作事项还是要由企业去谈”。透露出尊重企业选择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