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5月27日,国务院公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调整结果,内容包括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其它房地产开发项目;铁路、公路与城市轨道交通;电石、铁合金、烧碱、黄磷,玉米深加工项目;电解铝项目,钢铁、化肥,水泥等。对不同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了细化。
本次资本金调整是落实4万亿投资拉动经济的重要步骤,各个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自有资本金在本次调整中有升有降。其根本原因在于,在大批拉动内需的新增投资项目中,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严重不足,资金紧缺已经制约了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资本金比例下调措施与地方债发行都将为地方资金的到位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在牵涉到调整的各个行业与大批项目中,商品房资本金下调与水泥项目资本金上调,引起了水泥行业的高度关注,笔者认为,这两项资本金比例的上、下调整,不仅与水泥行业息息相关,而且肯定将为行业带来显著的利好。
利好之一:房地产复苏,水泥用量增加
2007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上升至18.4%,而房地产行业水泥的用量占全国水泥产量的比例则达到了31.4%,多年来首次超过30%。无庸置疑,房地产投资是拉动水泥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
按照预测,如果2008、2009、2010年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实际增速为15%、10%、10%的话,这三年全国商品房水泥用量分别为4.77亿吨、5.15亿吨和5.55亿吨。
从2008年中国房地产整体情况看,第一季度的增速超过了30%,达到了房地产投资增速的历史高点。但一季度后,房地产投资增速呈下滑趋势,而且一直持续到年底。虽然由于一季度增速处于高位,使全年增速没有出现大的滑坡,但后三个季度的不景气,却对水泥行业造成了较大影响。突出表现在商品房销售不畅,开发商资金链紧绷,房地产新开工项目大幅减少,水泥需求量亦随之有明显减少。
2008年年底开始,房地产市场有了回暖迹象,2009年伊始,房地产回升明显,从年初的“小阳春”到目前的“量价齐涨”,呈持续上升态势,市场形势比较乐观,并且很有可能持续下去。但必须看到,今年以来全国性的房地产回暖,主要还是以存量消化为主,新开工项目仍然没有大规模启动。据统计,截至4月底,北京的现房空置面积仍有1395万平方米,成都楼市的存量也在600万平方米以上,其它各主要城市,情况大致相同。
清理库存是开发商市场决策的重中之重,开发商拿地建房的意愿因此十分低迷。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一季度,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880亿元,比去年同期回落28.2%。
房地产新开工项目严重不足,对水泥行业的影响显而易见。因此本次国家把商品房自有资本金下调至1996年水平,对房地产无疑是一个喜讯,对水泥行业亦构成了重大利好。
笔者查阅资料发现,2004年9月,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要求申请贷款的开发商自有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5%,几年来一直没有变化,本次调整一次性到位,商品房自有资本金比例急降至20%,一下子就降低了15个百分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充分表现了国家对经济支柱之一的房地产的支持决心。
新政甫出,市场应声而动。6月第一周,全国土地市场出现全面复苏。许多一线城市商业性地块交易火爆,二线城市也频出“地王”,很多地块大大高出起拍价成交。甚至“一些两年都没有拍过地的三四线城市”,土地交易也出现了明显复苏。
有数据表明,6月1日至7日,全国20个重点城市中,共推出土地124宗,环比增加25%,推出土地面积608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4%;成交土地42宗,环比微降5%,成交土地面积17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4%。其中,仅武汉一地,所推出的10宗地全部成交,金额达近30亿。
一些知名大地产开发商开始出手拿地,中洲宝城以26.1亿元在深圳拿下3宗商住地块;雅戈尔在宁波以溢价超过一倍的10.28亿元,拿下“地王”。上海一块紧邻市中心的地块,报名开发商就超过了10家。
由于房地产市场回暖速度超过预期,各地房价开始普遍上涨,而且有越来越快的苗头,引起了业内和国家相关高层管理的担心。有相关人士表示,国家政策不能出错,不能把楼市再次推向疯涨。因此,到下调资本金比例,国家的楼市新政策已经基本出完,国家希望保持房地产的稳定发展态度十分明确。
据预测,2009年的房地产增速可能为10-15%,水泥需求量在5-6亿吨之间。但随着下调自有资本金这样大力度的政策出台,以及消费者“买涨不买跌”的从众心理,对房地产业的下一步走势很难做出准确判断。是一直上行达到07年高点,还是呈波浪形前进,需要时间来证明。但房地产经过一年多的低迷后,正在以较快的速度复苏却是不争的事实。
相关人士认为,下调自有资金比例的政策出台,表明**今后对开发商的扶持力度还将加大。这对一大批地产活跃的城市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开发商能以较少的资金量获取更多的贷款支持,从而刺激房地产投资大幅升温,带动水泥需求增长。这对水泥行业而言,无论如何也是一个重大利好。
利好之二:抑制水泥无序投资,防止产能过剩
此次国家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调整的名单中,水泥项目的自有资本金上调到了35%。
国家对自有资本金进行约束,始于1996年。当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等因素,对投资项目自有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予以确定。自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既是国家宏观调控手段,也成为一种风险约束机制。
按1996年的规定,交通运输、煤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5%及以上;钢铁、邮电、化肥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及以上;电力、机电、建材、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轻工、纺织、商贸及其他行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及以上。而房地产项目的自有资本金比例,也是20%及以上。
到2004年,在宏观经济过热背景下,出于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家对上述政策再次进行了调整,将钢铁项目自有资本金比例由25%及以上提高到40%及以上,水泥、电解铝、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自有资本金比例由20%及以上提高到35%及以上。这个比例保持了5年未变化,特别是对房地产项目,更是一直没有“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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