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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木地板新国标与旧标准的差异在哪里
发布时间:2009-01-27 浏览:190

概要: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商品名称为强化木地板)国家标准GB/T18102-?2007于2007年10月16日发布,2008年5月1日实施日期,该标准实施后替代2000年版标准GB/T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商品名称为强化木地板)国家标准GB/T 18102-?2007于2007年10月16日发布,2008年5月1日实施日期,该标准实施后替代2000年版标准GB/T 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该标准修订任务来源于国家林业局林科发[2003]142号文件《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03年林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任务编号为20030456-T-432,该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

强化木地板标准修订过程:

地板行业和消费者长期以来一直很关注强化木地板的标准和质量情况,对于强化木地板检验方法和性能指标的热烈讨论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20世纪90年代中期,不论是2000版标准还是新修订的2007年版标准都凝聚了国内外专家的智慧和国内地板厂商的实践经验,广泛倾听了用户的反馈意见,并进行了大量的验证试验。地板行业的迅猛发展和消费者的密切关注,使2000年版强化木地板国家标准成为印刷量和传阅量最大的人造板标准之一。

3 2修订的原则和依据

GB/T 18102?-2000的发布实施对强化木地板企业的生产、销售、质量检验、质量纠纷的处理以及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随着行业的发展和产品技术的不断更新,2000年版标准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行业的发展,需要进行修订完善。

本次标准修订的原则:

(1)依据GB/T 1.1?-2000进行标准编制;(2)有利于促进产品国际化流通;(3)适用于当前的生产技术水平;(4)为产品和技术创新提供更大的空间;(5)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接合我国实际情况;(6)满足公众对环保和耐用产品的需求;(7)通过明示产品质量,让消费者更轻松地消费。

(5)修改了静曲强度性能指标。原标准中静曲强度分为二个指标,其中优等品、一等品指标为≥40 mPaMPa,合格品指标为≥30 mPaMPa。由于强化木地板一般采用悬浮式铺装,对静曲强度要求不是很高,因此进行了适当调整,新标准修订为一个指标,即≥35 mPaMPa,试验方法中的试验跨距依据GB/T 17657-?1999。

(6)修改了尺寸稳定性性能指标。尺寸稳定性性能指标与EN 13329-?2000接轨,修订为≤0.9 mm。

(7)修改了表面耐龟裂性能指标。2000年版标准中表面耐龟裂分为二个指标,根据多年来的检验结果证明,强化木地板产品一般能够达到0级,即用6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无裂纹,因此取消了1级指标。

(8)修改了抗冲击性能指标。2000年版标准中抗冲击性能分为二两个指标,多年来的检验结果表明,80%以上的强化木地板产品均能达到9 mm以下,新标准修订为一个指标,即≤10 mm。

(9)增加了耐光色牢度指标及试验方法。实践证明,如果材料和生产工艺选择不当,在使用过程中强化木地板表面容易出现变色,这种缺陷是消费者无法接受的。根据同类产品标准要求,新标准增加了耐光色牢度指标及其试验方法,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与GB/T 15102-?2006《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相同。

(10)增加了表面耐磨检验用砂布校正和检验终点判断的内容。为了保证检验表面耐磨砂布的统一性和终点判断的准确性,参考EN 13329-?2000的规定,增加了表面耐磨检验用砂布校正和检验终点判断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