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5月21日与上海澜庭筑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店铺装修合同。签约前,对方口头承诺工期10-15天,付款方式为“定金1万元,工人进场付一半,验收合格付尾款”。但签约当晚,对方以“走形式”为由未出示合同条款,诱导我签字。事后发现,合同与口头承诺严重不符,要求付总价的百分七十五,41250元。
然而付了四万多后仅做了一点简单的上下水后又要求付尾款
截至今日(6月10日),已过20天,现场仅做了简单上下水工程,工期无限期拖延。目前对方已失联,电话拒接、微信不回,涉嫌合同欺诈及虚假宣传。
我的诉求:鉴于对方此前的种种我已无法信任,现要求退回全部钱款41250元,并赔偿拖延期间产生的房屋费用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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