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上工期是2020年9月25日竣工,实际是2021年1月18日验收,拖了4个月,没有一点说法,要求按照合同里的约定,一天100元赔偿。
2、现在在结算尾款阶段,对没做的项目我要求退款,找到公司,公司让我找施工队长,但施工队长周杰不配合,现在是对该退款的也不退。其中有一个浴缸的下水,管子就是旧的,位置也没变动过,现在就是说改动过,要收费。
3、阳台上大理石门槛石开裂,公司不负责处理,理由是预算里大理石的钱款,在二期结算的时候退了回来,这笔交给项目经理,现在说这笔钱没交公司,公司不负责。
4、2022年6月11日,疫情有所好转,我就联系公司工程部汪经理,说接下去怎么解决这件事情,他竟然骗我说不在欧坊工作了,叫我不要联系他,这就是欧坊工作人员的态度,让我十分失望,哪里还有企业理念和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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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_7427 (网友) 2022-07-04 12:23:13
郑** (投诉人) 2022-07-05 13:5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