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门店选瓷砖后最终以9千元价格购买全屋瓷砖,
现发现
1.收到的瓷砖包装上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无中文,如图所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商家销售的产品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等,
2.另外收到的瓷砖的花纹与选样的不一致,可以说,所有的瓷砖没一个花纹与选样看到的一致。如图所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3.瓷砖由于面积少算,漏算,目前增项23.5%
商家以产品质量没有问题为由,拒绝协商,现本人要求如下:
1.未使用的瓷砖退一赔三
2.已使用的瓷砖退一半钱
3.增项部分不予承担
欢迎来到上海装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