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2019年与该公司签订房屋设计装修合同,约定2019.12.31竣工,但截止2020.5.8日尚未完工并无法给出具体完工日期,我方已支付除尾款2925以外所有款项
2.工程中存在众多质量问题,如设计图与实物不符,偷换订购产品部分品牌以次充好(大自然的地板地脚线,压条自购),无法按合同履行工程项目中应尽责任并且拒不赔偿,并且欺瞒消费者等等
3.最严重的问题为橱柜,于2019.11月与其确认橱柜设计图,4月复工后多次回复橱柜已做好,随时准备送货安装,但三番五次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橱柜柜门仍不知何时能送到,并且安装的橱柜与前期确认厨具尺寸不符。
以至于严重耽误了消费者的时间和损害了我们的利益,要求针对至今扔未履行的项目(橱柜及其他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退合同款10000元,并赔付5000元损失费,延期完工误工费(房租)5000元
3. 该公司还指定付款在对私账户,为了偷税漏税,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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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林 (法人) 2021-05-21 22: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