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有幸买了一套凤溪的经济适用房。但在装修过程中遭遇不良商家的坑害,希望贵部门能为我们穷苦百姓主持公道。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房屋2室户,70平米,厨房和卫生间均不足4平米。我在“沃客”网登记寻找装修公司, “沃客” 介绍了位于青浦徐泾盈港东路2196号的“上海迎华装修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7月14日签了装修合同。对方用了格式合同, 由于我没有经验, 合同内容基本上都是对方填写。约定半包装修,总价33100元,7月20日开工,9月5日完工,工期45天。但开工后即没有图纸,施工也不规范,水管都走地面,燃气管道斜着走,等等。我两次要他修改,都没有达到要求,还提出改造的费用由我全部承担。眼看工期近半,只“完成”了燃气管道和水管的铺设,以及加装了一些电源插座。我认为对方的施工即质量低下,也无法按期完成,且费用还可能不断增加。无奈之下,我于8月10日提出终止合同,对方同意,并进行费用结算。一连催了三天,昨天晚上迎华的老板“王勇”才给了结算清单。我一看吓了一大跳,排了几根管道竟然要10129元,将近总价的三分之一!我们工薪阶层收入不多,存了几十年的钱加上借款才好不容易买了经适房。现在遭遇不良商家的欺诈,不知道应该如何维权,贵部门能否替我们草民声张正义,严惩 不良商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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