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市 室 内 装 饰 行 业 协 会
沪饰协【2018】第 08 号
关于企业应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问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8 年 3 月 8 日,市消保委召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内部通报会》,会上,各有关部门对上海市家庭装潢社会监督结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装修报价“低开高走”。
不少企业为了吸引客户,在报价时有意漏项,用极低的价格吸引客户签合同,却在施工过程中随意加价,个别企业最终报价较合同价上浮高达 40%,这大大超过了行业规定允许上下浮动 5%的标准。
2、个别企业无视行业规范,私印合同,篡改合同条例,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针对以上问题,请各单位认真排查投诉案件,做好如下工作:
1、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制定企业内部投诉处理制度。
2、企业遇到客户投诉时要积极应对,及时处理,企业未能妥善处理造成消费者向社会机构投诉的案件,不得超过总投诉案件的 0.5%。
望各会员单位能够切实关注消费者体验,有效降低消费者投诉案件,为消费者提供精细化的服务。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2018 年 3 月 9 日









